加工出口區的優勢與利基
區位優勢
1. | 關稅:區內事業自國外輸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燃料、物料、半製品、樣品及供貿易、倉儲業轉運用成品均內入免稅範圍。 |
2. | 貨物稅:區外廠商貨物稅係採出口退稅方式,加工出口區之事業則直接免徵貨物稅。 |
3. | 契稅:取得加工出口區內新建之標準廠房或自管理處依法取得建築物之契稅免徵。 |
4. | 營利事業所得稅:符合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從事轉運業務者,得按其轉運業務收入百分之十為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
5. | 營業稅:加工出口區之廠商均享有免徵營業稅之優惠措施。 |
6. | 房屋稅:自用供生產之廠房部分,其營業房屋稅減半徵收,即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
7. | 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可申請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
8. | 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改善人力結構,並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 |
9. | 為鼓勵公司運用全球資源,進行國際營運布局,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申請設立達一定規模且具重大經濟效益之營運總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