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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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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租用之土地可否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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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於契約有效期間內,對其承租之土地,全部或一部分不繼續使用時,應向所在區管理處(第二組)或分處(第三課)申請退租,不得自行轉租、分租或轉借他人。
法令依據:「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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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公共設施建設費應繳納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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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依租用土地面積徵滿20年額為止。
法令依據:「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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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土地預約金如何辦理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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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完成土地租賃契約簽訂,並繳納第1個月之租地費用後,無息退還。
2.應備文件:土地預約金繳款聯單正本、收據乙紙。
法令依據:「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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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土地租賃契約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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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年一簽,如無違約事項,期滿得優先續租。
法令依據:「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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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租用園區土地應繳交費用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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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廠商租用園區土地需繳納土地租金及公共設施建設費,相關費用計收標準請向所在區管理處(第二組)或分處(第三課)洽詢。
法令依據:土地租賃契約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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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室內裝修竣工展期後,仍逾期如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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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竣工查驗,原許可文件失其效力。
法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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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室內裝修修改竣工圖之標準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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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不降低原使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構造之防火時效者,得於竣工後,一次報驗。
法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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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室內裝修要如何辦理竣工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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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請竣工查驗時,應檢附下列圖說文件,向所在區管理處(第二組)或分處(第三課)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原領室內裝修審核合格文件。
3.室內裝修竣工圖說。
4.其他經內政部指定之文件。
法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3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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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如何辦理申請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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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室內裝修申請分為室內裝修圖說審核,及室內裝修竣工查驗兩個階段辦理。須委託具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開業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辦理裝修圖說審核,及委託具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之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辦理裝修竣工查驗,合格者可領取室內裝修合格證。
法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9、2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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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什麼叫做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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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稱之「室內裝修」,係指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高度超過1.2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但不包括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毯等之黏貼及擺設。
法令依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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